宁海钱家道地复原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钱家道地复原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1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00.2万元,建设规模:本建筑由前厅、正房、东西厢房、天井及前院组成,建筑形式为浙东地区典型的抬梁式木结构四合院民居。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79.3平方米,建筑面积6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古建筑复建、修缮、配套安装及市政工程等内容。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政府南面,宁海老城规划的核心区。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古建筑复建、修缮、配套安装、市政工程等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采购安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招标控制价:622.73万元,其中设计费22.53万元,建安工程费用600.2万元。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古建筑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设计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除设计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10月以后(含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及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及其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3日9 时0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
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74-89289428
招标代理人: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5号楼8楼
联系人:吴滢
联系电话:0574-56354280、1398939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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