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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丨闲林街道联荣12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1   发布人:欧感科技

闲林街道联荣12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物资、服务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闲林街道联荣12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基坑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闲林街道联荣12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基坑监测服务(项目编号:Y3301100000008771001)。

2.项目概况:闲林街道联荣12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求的基坑监测服务。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闲林街道联荣12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基坑监测服务。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浙江省外的企业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报名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且须在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信息录入通过的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内有基坑监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进入开标室人员应当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7日14 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600号仓前停保基地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进度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


八、费用计取

本项目收费标准:中标价按《基坑监测商务报价参照表》提供各项费用为收费标准收取。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基坑监测费用待地下室结构完成后支付80%,余款待主体结构完成,并提交监测报告后支付。

基坑监测商务报价参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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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余杭闲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余杭区闲林街道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356718039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时代广场1号楼A座19楼  

联 系 人:陈丽

电    话:0571-89171207,15268181288

招标人:杭州余杭闲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最近 14 天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不是来自(或途经) 疫情重点地区, 或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但在杭隔离观察已满 14 天;

(三)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四)杭州健康码、行程码显示为绿色。

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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