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发布时间:2022-06-14   发布人:欧感科技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快速发展的十年,安全施工被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工程监测在行业的受重视程度和所处地位正逐年提高,参与进来的监测单位和技术队伍规模正迅速扩大。但行业存在的各地取费标准不明、重视程度参差不齐、管理模式差异较大、技术附加值低、行业内卷严重等现状,迫切需要行业走创新发展、产业升级的路线。

[关键词] 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现状;趋势

0-引言

我国各大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截止2020年底,拥有(含在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城市达57个,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建设里程达7502公里,并保持着年均8.2%的增长趋势。安全事故频发和国家对安全管控措施的日趋规范和严格,承担安全预警功能的工程监测专业受重视程度正逐年提高,参与进来的监测单位和技术队伍规模正迅速扩大。与此同时,工程监测行业面临着竞争加剧、行业技术附加值偏低、各地管理差异等问题,迫切需要行业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上取得突破。

1-行业现状与困境

1.1各地受重视程度差异较大

工程监测专业在各地工程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受重视程度呈现明显差异。主要受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管控措施等地区差异的影响,各地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结构变形程度、安全风险等级以及预警频次和预警等级存在较大差异。如上海、宁波、深圳等地质条件差,施工风险高的地区,起到安全预警和指导施工功能的工程监测专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受到参建各方高度关注,对监测专业的技术要求和资源投入也较高;但地质条件相对较好的内陆城市,如长沙、重庆等地,工程风险相对较低,工程建设过程中结构变形小,安全风险低,预警次数少等,监测专业的“存在感”较弱,甚至在少数地区被认为可有可无,容易被忽视。

与重视程度直接对应的是资源投入:重视程度高的地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监测过程采用的“四新技术”有一定的要求,并为之提供了较合理的经费,招标单价和合同总价较高,行业利润相对可观;“存在感”略差的地区,建设方或施工方在招标采购时认为监测专业可有可无,只是应付式的完成该专业采购,往往设置较低的投标限价、较高的下浮比例,施工监测基本是“最低价”中标,极大阻碍了监测单位在项目生产中“四新技术”研发和投入的积极性,为实现盈利或减少亏损,在人力资源、监测设备上偷工减料也时有发生。

1.2各地管理模式不统一

地铁工程监测分为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施工监测由施工单位承担或外委,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监测设施、设备的埋设(含采购)和日常监测;第三方监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委托,监测频率或抽检范围一般为施工监测的三分之一。

目前,各地对工程监测专业的管理模式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佛山、深圳等沿海城市为代表,由第三监测对施工监测和测量监理实施过程监管,对二者的监测数据复核,并就监测相关情况向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汇报,管理思路相对清晰,能更好的协调和利用监测资源,监测响应速度较快。第二类是以成都、西安等西、北部城市为代表,第三方监测和测量监理的管理权责“平级”且相互独立,各自独立承担对施工监测的过程监管和数据复核,这类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管理重叠和过度监管问题。第三类以长沙、重庆等中西部城市为代表,将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统一纳入监理单位的管理范围,测量监理对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实施过程监管和数据复核,第三方监测对施工监测具有“理论上”的管理职能,但实际执行中约等于“平级”,第三方监测对施工监测的约束力有限。

从实施效果看,第一类管理模式实施效果最优,能很好的发挥第三方监测单位的专业和人力资源优势,将与工程监测相关的各方实施统一管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既能很好的实施过程监管和指导施工,又较好的避免了监测资源的浪费。第三类管理模式下,测量监测资源单薄,管理能力有限,无法有效实施对两家监测单位的过程监管。第三方监测对施工监测的管理权责较模糊,工作内容也存在重叠或划分不明的情况,并存在施工监测将部分工作和责任推诿给第三方监测的情况,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监测过程管理混乱、监测进度滞后和资源浪费等问题。第二类管理模式的实施效果介于第一和第三类之间。

1.3行业技术附加值低

当前,施工期的工程安全监测主要靠人工开展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处理,辅以对数据的简单分析。靠大量纯体力工作完成,监测频次高,重复劳动强度较大,技术含量低,本质上是纯一种纯体力劳动,技术附加值低。

近些年来,监测新技术研发和使用范围迅速扩大,但招标清单和取费标准仍然沿用老旧的版本,清单单价低,且大多新技术未提供相应费用支持,仅靠实力雄厚的监测单位小范围研发测试,或出于拓展市场、展示技术的目的,在个别项目上使用“四新技术”,无法可持续发展。目前已广泛采用自动化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地方,仅为人工监测手段无法实现的既有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涉铁路保护区等封闭区域的监测。同时又给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造成一种错觉:传统的人工监测手段已经能够满足工程监测需要,从成本管控和降低预算的目的出发,没有必要花费更高成本采购更先进的监测技术,导致行业新技术应用进展缓慢。

1.4专业所处地位不高

建设单位、监管单位认为:因各种原因,监测专业已逐渐演变为一种纯数据采集的工具,且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往往无法得到保证,在指导施工、辅助决策方面的作用有限,建设、监管、监理等单位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也逐渐在降低。

工程建设各专业方面:因施工监测措施费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所占比例较小,监测专业(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不属于一线专业,且不涉及工程实体,监测费用占工程总投资比例较小(约3‰~5‰),监测专业在参建各专业中所处地位较低。

承接监测专业(特别是第三方监测)的公司,大多具有工程勘察甲级、测绘甲级的双甲型实力雄厚的勘察设计单位,监测业务仅为这些单位的一种非主力业务,合同额与利润占比很小,故在本单位受重视程度也较低。

1.5取费标准不明,行业内卷严重

目前工程监测专业的取费标准较为模糊,尚未制定行业通用或地方专用的收费依据(如广州等个别城市除外),招标价格往往设置不合理,尤以施工监测费用设置不合理最为突出。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第三方监测专业取费标准仍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在此基础上打折执行,但下浮比例较为随机,浮动很大;施工监测价格则完全由市场竞争决定:由施工单位邀请几家潜在竞标人报价,通过竞争性必选或公开招标,往往将最低价报价者定为中标人,“价格战”现象普遍。

因前述监测专业受重视程度偏低,技术含量不高等原因,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监测费用较低或者要求的下浮比例高,甚至已低至成本价以下。不断发展壮大的监测队伍已多达数百家,为获得行业业绩、达到准入门槛或为养活监测队伍,在获取中标机会上,各监测单位提供越来越高的资源投入承诺和更低的投标报价,致使项目实施中难以提供技术含量高,但成本也高的新技术、新设备,恶性循环之下,当前的工程安全监测行业竞争激烈。

2-行业发展趋势

2.1行业受重视程度正稳步提升

随着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陆续出台和落地实施,行业准则和管理思路越发的清晰:如最早颁布的《建筑法》、《安全质量管理条例》,近些年新出台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安全质量检查指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等,将安全施工重要性和安全责任处罚严重性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近年来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期间,陆续发生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如“11.15”杭州一号线湘湖站事故、“5.11”深圳3号线三期(南延)事故、“02.07”佛山二号线绿岛湖至湖涌盾构事故,将事故教训反思和行业整顿的力度和紧迫性推上了新的高度。做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和“工程安全之眼”的工程监测行业,其在各参建单位中所处的地位和行业受重视程度正逐年提升,以建设单位为主的建设管理单位越来越重视监测单位的专业性、企业信誉和所能提供的增值服务,从而正积极的影响到招标采购价款中:各城市正陆续开展广泛的监测市场调研,起草和论证监测专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打击恶意压价行为,限制报价下浮比例,逐步淘汰最低价中标法等。

2.2新技术应用比例正不断提高

随着对监测数据及时性、准确性的更高需求,以自动化数据采集传感器、远程传输系统、局域网、物联网及信息化后处理平台为代表的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产品迭代,“四新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正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产品升级换代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近年来,在经济相对发达且工程安全风险较高的上海、浙江、广东等地,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期的自动化和信息化监测方法的使用比例正逐年上升,建设单位(或作为招标人的施工单位)在“四新技术”的应用上甚至有了明确的要求;而对于有规范现场管理、降低人员成本、提高技术附加值需要的监测单位,加大监测专业的“四新技术”研发和使用,加快监测模式转型有了更迫切的需求和动力。

2.3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日趋完善

为了快速获取、快速发布监测信息,全国有建设、运营地铁线路的城市和实力雄厚的监测单位,正陆续开发、使用各类型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如长沙的“长沙市深基坑及地下工程监控量测监督管理平台”,宁波的“工程建设远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中国电建中南院的“中南监测工程安全监测信息系统”等,这些信息系统和平台集合了信息数据上报,数据筛查、简单数据处理、监测报表制作、预警信息实时发布和信息查阅等功能,显著提高了监测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视性。

但目前较常见的信息系统和监测管理平台的成熟度、操作便利性和直观可视性仍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且大多无法满足与硬件数据采集传感器在监测数据上的自动接入和自动解析,如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监测数据不落地”的更高要求,需要行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4对监测单位的要求更高

为了满足越来越苛刻的安全监管要求,满足“甲方”更高的准入门槛,跟上行业的发展步伐,监测单位必须加快转型速度,逐步将简单的、纯劳动密集型的基础服务工种,提升为集技术先进,经验丰富,具有科学指导施工功能的高技术附加值专业工种,监测单位不仅要具备传统人力资源优势,还需要开发、掌握和熟练使用各类先进的“四新”监测技术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在信息化时代,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3-建议

1)全国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发布相应的监测专业收费项目和指导标准,设置合理的招标价格和中标控制价,防范因过度竞争而制约行业发展。

2)行业应加快推进“四新技术”的研发与使用,为“四新技术”的落地实施制定相应指导性意见甚至强制性标准,确保监测信息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可视性,逐步提升行业的技术附加值。

3)监测单位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改变传统的项目人员组织结构,拓宽项目人员的专业知识面,注重监测人员工程相关专业经验的积累。

4)监测单位应注重数据库建设,在以往监测数据的积累和分析基础上,构建监测大数据分析系统,积累行业底蕴,提升单位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