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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都伊尚项目基坑监测及施工期间杭海城际铁路保护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发布人:欧感科技

1. 招标条件

皮都伊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基坑监测及施工期间杭海城际铁路保护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海宁市广顺路、海州西路交叉口,本工程地下建筑面积约 25000 平方米。基坑南侧上坎线距最近杭海城铁左线盾构边约40米,距杭海城铁皮革城站边约47米,距杭海城铁皮革城站B出入口最近约20米;具体详见总平面图。

皮都伊尚项目施工期间杭海城际铁路保护监测服务,指项目施工期间,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程》(DB33/T 1139-2017)及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要求,需对杭海城际铁路①车站:皮革城站90m②斜桥至皮革城区间左右线390m③皮革城站B出入口地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保护监测。

皮都伊尚项目基坑围护监测,指施工期间至建筑物沉降稳定为止的地下室基坑支护监测和周边建筑物的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

本工程计划202111月组织实施,杭海城际铁路保护监测服务服务期10个月,皮都伊尚项目基坑围护监测服务期20个月(注:地下室墙顶水平、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深层土体位移监测、围护结构变形监测、支撑轴力监测、立柱沉降监测服务期与杭海城际铁路保护监测服务服务期同步),(具体监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皮都伊尚项目基坑监测及施工期间杭海城际铁路(运行期间)保护监测服务其中包括:

1、基坑监测服务为施工期间至建筑物沉降稳定为止的地下室基坑支护监测和周边建筑物的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包括(1)墙顶水平、竖向位移监测;(2)地下水位监测;(3)深层土体位移监测;(4)围护结构变形监测;(5)支撑轴力监测;(6)周边地表沉降监测;(7)立柱沉降监测;(8)周边管线变形监测;(9)周边建筑物及地面沉降监测。

2、施工期间杭海城际铁路(运行期间)保护监测服务包括:

1)轨道交通监测:外部作业实施前,应根据外部作业特点及其环境影响机理、轨道交通结构类型及其安全保护等级、安全评估成果等编制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方案,并符合《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2)外部作业监测:外部作业实施前,应根据外部作业相关规范的要求、轨道交通结构类型及其安全保护等级、安全评估成果、周边环境等编制外部作业监测方案(要求本项目公示结束后20日历天内提供监测方案)。

3)监测方案符合杭海城铁保护区管理办法,且通过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技术方案审核,方案审核通过中标人按照检测方案要求进行监测。

4)主要监测项目为:杭海城际铁路保护监测、保护区范围内基坑复核、全过程隧道现状巡查、监测点埋设、设备布置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参见资格后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0日至 202111111000分,登陆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3.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1110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地点:现场投标,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标 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7            地    址:海宁市经编园区丰收大道7

    编:314400                           邮    编:  314400                

 系 人:  吕先生                         联 系 人: 高先生、陈女士                  

    话: 0573-87000781                   电    话:0573-87239191          

    真:                                 传    真:0573-87239191           

 

   2021 1020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备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

企业类似业绩

20171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地铁监测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地铁监测项目的业绩;(提供职称证书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人选,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可补充该业绩的建设单位证明。如所提供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法处理。)

5

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证书。(提供复印件)

6

信用评价等级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